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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资中县医疗秩序,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《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国卫办监督发〔2013〕25号 )和四川省《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计划》统一部署,决定从即日起,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严厉打击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以下行为:
1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“黑诊所”;
2、流窜于农贸市场、场镇,坑害群众利益的假医、游医、巫医;
3、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如割双眼皮、注射肉毒素、激光祛纹身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;
4、药品经营单位聘用医生、假医生或利用咨询台的人员长期坐堂为患者开处方、量血压、查血糖、查体温、听心率、打针、静脉输注、望、闻、问、切等诊疗活动;以售药为目的改变患者提供的处方或免费体验变相行医的行为;
5、以中医按摩、点穴按摩、针灸火疗、拔罐养生保健为幌子,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;
6、假冒军队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。
二、严肃查处已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医疗机构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:
1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;
2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,特别是开展接生、人流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行为;
3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义诊,或推销药品器械;
4、利用B超等医疗设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;
5、违法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。
三、资中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和各乡镇执法站、中心(乡镇)卫生院卫生监督员、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;对顶风而上、屡教不改的,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。
四、整治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和配合,对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公然侮辱等方法阻碍执法检查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到持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医疗机构就医 。
五、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线索,监督举报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。资中县打击非法行医举报投诉电话如下:
资中县卫生局:5522205 (办公室) 5524478(医政股)
资中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:5520609
资中县各中心(乡镇)卫生院:
特此通告
资中县卫生局
2014年8月19日